pageClass:news_center
parentCat:about
category:company-news
莆田“做大岁”入省级非遗 习俗背后的一段痛史
发布于 2017年9月28日  点击数:1132

前言: 记者获悉,春节元宵刚过,从市群众艺术馆传来喜讯,由市图书馆申报的莆田春节“做大岁”习俗列入省级非遗项目,10位专家共同成为传承人,保护计划分为5年进行。这意味着这项在民间传承了450余年历史,承载着莆田人情感记忆的中国独特过年习俗从民间走向官方,得到传承和保护。

 

每年正月初四、初五,莆田和仙游地区分别“做大岁”,这种习俗构成了莆田“五日岁”的独有春节年俗,并由此衍生了白额春联、初二探亡日、初四做大岁等一系列年节习俗。自明嘉靖四十二年(1563)起,该项习俗就在莆田民间广为流传,并约定俗成地形成惯例,传承至今,还保存着原始的民风民俗。但“做大岁”的习俗年年延续,其风俗渊源却鲜为人知。为了保护和宣传这一习俗的历史渊源,市图书馆积极申报,最终列入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。

提及该项习俗的由来,市图书馆副馆长张翔说,明嘉靖四十一年11月29日,倭寇攻陷兴化府城,占据府城60余日。次年正月二十九,因城中腥秽不堪,财货已竭,兼以戚继光入闽抗倭,取得仙游大捷。于是倭寇弃城而去。府城逃亡百姓陆续返回家中,掩埋亲友,收拾家园。二月初二,家家户户相互探视伤亡情况,二月初四再举行一次过年仪式。后来因二月农事正忙,于是民间相约把再次过年的日子改在正月初四,为了和年三十的“做岁”区别开来,于是把正月初四称为“做大岁”。而把正月初二视为探望亲友伤亡的日子。同时,探亡日当日,家家户户张贴白联以示哀悼。但因白联与春节的喜庆气氛难以融合,故而后来用红联盖住了白联,只在上头留一小段白色以表余哀。从而又延伸出白额春联这一特有的春联形制。


莆田“做大岁”习俗几乎遍及莆田市所有区域,甚至影响到惠安的肖厝、涂岭,福清的新厝一带。大部分地区正月初四做大岁,部分山区正月初五“做大岁”。唯有游洋乡吴宅村人正月初五不“做大岁”。据说源于嘉靖四十二年正月初五,兴化府监军吴宅人吴廷珠在抗倭中战死,乡里人为了纪念他,而相约初五日不做大岁。


 

据了解,对于“做大岁”的习俗,最早是清陕甘总督林扬祖所撰的《莆田县志稿》对此有所记载。而后清代台湾教谕宋仁陶、清代刑部主事关陈谟及清代翰林院编修张琴、民国交通部科员宋湖民、原莆田县文化科副科长陈佳润对这一习俗均有记述,此次把他们列为该项习俗的历代传承人。由于市图书馆有莆田“做大岁”相关的地方志书、今人著述等多种馆藏,并已拍摄了《做岁闹元宵》《白额春联》《五日岁》的纪录片以及相关照片,为此由市图书馆申报该项目,并把市图书馆馆长陈豪和莆田地方文史专家林闻功、黄黎强、王宝诚、黄国城、宋国强、程德鲁、柯凤梅、黄国华、林洪国共同申报成第六代传承人。

市图书馆馆长陈豪认为,莆仙一地流行的“做大岁”习俗,在全国独一无二,具有明显的地域特征。这一习俗展现莆田人抗御外侮的顽强精神,同时见证了明代莆田人的惨痛与血泪,代代传承这一痛史,体现了百折不挠的民族性格。400余年传承不绝,展示了坚韧的历史性和不朽的传承性。因此,传承和保护这一习俗,既能展示地方文化特色、保存地方历史特征、体现地方人文性格,还能激发一代代莆田人爱国爱乡热情。

根据保护计划,五年内通过搜集莆田市各乡镇、村庄与莆田“做大岁”相关的特有习俗,并拍摄相关的电视纪录片、历史资料片等,建立习俗保护传承档案和民间口述历史档案,从莆田民间搜集各个年代的“做大岁”记忆。开展白额联、探亡日、做大岁习俗形成、发展、保存研究,形成文字著述,对项目进行保护,扩大习俗的影响力。